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依法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过典型案例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公布一批非煤矿山典型案例,请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做好各项工作。
案例1:2025年1月8日,福建省政和县应急管理局对政和县某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矿山图纸未及时更新、生产副矿长和采矿技术员学历证书造假及中段巷道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等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政和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给予经济处罚。
案例2:2025年1月22日,四川省石棉县应急管理局对石棉县某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外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矿区道路安全车挡高度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石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给予该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员经济处罚。
案例3:2025年3月4日,湖北省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某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24年度产量超过设计生产能力一百余万吨,与设计年生产规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荆门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作出警告,并给予经济处罚。
案例4:2025年4月9日,陕西省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对略阳县某尾矿库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掉线21天未及时修复的重大事故隐患。该行为反映出企业对尾矿库安全风险重视不足,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略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该矿山限期改正,并予以经济处罚。
案例5:2025年5月21日,贵州省罗甸县应急管理局对罗甸县某砂石矿山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在未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仍违规组织生产。该行为反映出矿山严重缺乏法律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极低,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避监管。上述行为违反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罗甸县应急管理局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矿山立即停止生产,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予以经济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