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布四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日期:2025-11-26
来源:焦作市应急管理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焦作市持续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积极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安全监管氛围。现公布4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典型案例。2025年10月28日,武陟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举报称河南某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一作业人员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经查,举报内容属实,该公司存在一名从事电焊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武陟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按规定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2025年7月10日,孟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孟州市某电力设备公司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开展电焊作业。经查,该公司一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即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孟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随后,按规定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2025年4月8日,博爱县应急管理局接省应急管理厅举报系统转接群众举报件,称群众反映焦作市某仓储物流公司违规建设砂石料生产线,地磅西邻的大油罐里存放大量柴油。经查,该仓储物流公司存新建仓储物流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投入运营,同时油罐周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柴油储罐及加油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博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等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并处人民币23000元(贰万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随后,按规定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450元。目前,涉及地质灾害隐患隐患治理的举报内容已移交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核查治理。
2025年8月13日,沁阳市应急管理局接省应急管理厅举报系统转接群众举报件,称群众反映在当地一处偏僻大院内,该市某化工企业利用报废罐车、板车,非法储存、生产、外销氢氟酸和氟硅酸等危险化学品。经查,2025年5月份,沁阳市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租用非危险化学品专用场地用来储存危险化学品氟硅酸。沁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60000 元(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随后,按规定奖励举报人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