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3月3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焦作市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机加车间最西头的临时电线从电源控制柜正面接线。2、电焊机紧挨下水管道,现场潮湿。3、西三门部分电线未穿管保护。4、仓库行车上方的配电箱门敞开。5、厂区打磨区域的移动滑轮未固定。”等5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3月6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沁阳某粉末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核实安全设计中缺失粉尘爆炸划分图。2、仓库厂房内安装有打样装置未设置独立出口。3、联合生产厂房和仓库厂房的耐火等级二级,厂房是钢架结构未喷涂耐火涂料。4、核实联合生产厂房与西南方向汇龙实业厂房的防火间距。”等4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三:3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温县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外聘电工安全管理协议,未填写身份证件、电工证件及有效期限。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装订成册,未设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下发日期、未盖公司章。3、双重预防机制是2020年的制度未及时进行修改,安全排查未按双预防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排查,只有公司领导组织的一月一次排查。4、彩印间天然气报警仪控制台未设置在24小时值守位置,报警仪未检测。5、生产车间南侧安全出口阻挡,安全出口高度只有1.3米高。6、彩印机操作规程未更新,未体现天然气泄漏处置方法。7、总配电柜内导电排未设绝缘防护,未设供电图,柜门常开。8、公司内车间、仓库安全出口标识不全。9、公司内对油墨库、危险化学品库未设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等9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四:3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孟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公司级隐患排查2月未进行隐患排查。2、管理制度安全员管理职责未按新安全法编制。3、危险化学品仓库甲醇和磷酸同柜存放。4、兽药配电室柜后未设绝缘垫,柜内导电排未设绝缘防护。5、总配电室未设应急灯、未设供电图、柜内未设绝缘防护,柜后未设绝缘垫。6、公司受限空间风险告知牌设置位置未在受限空间现场。”等6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五:3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武陟县某胶业制造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形成公司文件;应急预案执行部门未签字。2、2026年3月16日演练未设评估人。3、车间内包装间、大门安全出口未设标识。4、配电室、发电室、机修间设置在一个房间内,未进行隔离;开关柜未设绝缘防护,未设操作规程;开关柜未设警示标志;未配备灭火器。5、原料库原料堆放离墙及柱距离不足规定。6、空压机、包装机、提升机现场未设操作规程。7、车间插座电源线使用花线,应改电缆线。8、车间总开关柜绝缘垫宽度不足;开关柜跨接线松动。”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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