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3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孟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公司级隐患排查2月未进行隐患排查。2、管理制度安全员管理职责未按新安全法编制。3、危险化学品仓库甲醇和磷酸同柜存放。4、兽药配电室柜后未设绝缘垫,柜内导电排未设绝缘防护。5、总配电室未设应急灯、未设供电图、柜内未设绝缘防护,柜后未设绝缘垫。6、公司受限空间风险告知牌设置位置未在受限空间现场。”等5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3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沁阳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GDS报警记录GT3003氨水泵P0205氨气体报警处理措施无针对性。2、TIACO105常压反应釜PI0102压力显示跳动,需要重新校正。3、甲醇卸车泵DCS高位电磁切断阀应急手轮无安全标识。4、V0310B氨水罐磁翻板液位计高度上下限标识模糊不清。5、VO111B甲醇罐磁翻板液位计高度无下限标识。6、硫酸罐区PO2O3泵是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依据《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属于淘汰设备。7、8-羟车间甲醇缓冲罐检维修放空口盲堵缺螺丝。8、甲醇罐区的受限空间标识设置错误。”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三:3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修武县某碳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维修室一开关未入箱管理。2、合成车间的热水器外壳未接地;无小心灼烫安全警示标志。3、污水处理间悬挂的有限空间告知牌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设置。4、配电室令克棒靠墙摆放。5、硫化氢(低报10ppm,高报20ppm)、一氧化碳(低报50ppm,高报200ppm)报警数值设置不正确。6、未按照规定修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7、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8、无有限空间作业流程图和应急救援流程图。”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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