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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5年1-3月份,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牢牢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进依法治安,着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现将2015年1-3月份我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据统计,2015年1-3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农业机械三项合计)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75.0%;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80.0%;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66.7%;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9万元,下降97.8%。其中,3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
二、主要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工矿建筑商贸企业:2015年1-3月份,全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
——道路交通:2015年1-3月份,全市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75.0%;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80.0%;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66.7%;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9万元,下降97.8%。其中,3月份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
——农业机械:2015年1-3月份,全市累计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焦煤集团:2015年1-3月份,全市累计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消防火灾:2015年1-3月份,全市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5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42.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3起,下降37.9%;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93.78万元,上升190.9%。其中,3月份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9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1.17万元。
三、各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
1、孟州市,2015年1-3月累计未发生各类事故;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13起,无人员伤亡。
2、博爱县,2015年1-3月累计未发生各类事故;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10起,无人员伤亡。
3、马村区,2015年1-3月累计未发生各类事故;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7起,无人员伤亡。
4、武陟县,2015年1-3月累计未发生各类事故;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6起,无人员伤亡。
5、沁阳市、山阳区、中站区,2015年1-3月均累计未发生各类事故;均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
6、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温县、解放区,2015年1-3月累计未发生各类事故;均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2起,无人员伤亡。
7、修武县,2015年1-3月累计发生各类事故0起;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0起。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以来,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继续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全面落实。一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落后,技术装备水平低,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一些企业无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相关演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一些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低,在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由此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二是非法违法行为仍然突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法治观念淡漠,在经济利益面前铤而走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个别地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关闭态度不坚决,打非治违措施不得力。
五、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深化隐患排查,提高防范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五一”、夏季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及时排查隐患,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打非治违”工作人、财、物保障,将“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执法、安全整治等相结合,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对非法违法猖獗的领域和地区实施集中治理,把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
3、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煤矿领域:继续实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严格控制不安全产能,严禁超能力生产,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大力推行煤矿“1+4”工作法,持续开展与矿长对话谈心活动,全力推进煤矿向“安全保障型”转变。实施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通过理念更新、技术创新,从时间和空间上保证瓦斯预抽,确保瓦斯抽采矿井抽、掘、采平衡;进一步查清井下隐蔽致灾因素,严格执行“探掘分离、先探后掘,治采并重、先治后采”等管理措施,加强防治水现场管理,强化整合矿井、建设矿井安全管理。
非煤矿山领域:深入开展非煤矿山达标升级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强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道路交通领域: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营运性车辆的动态安全管控;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推进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实现机动车远程查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强化车辆安全装置等重点项目的查验。以特长隧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公路运营隧道的隐患排查治理。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开展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消防领域: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以整治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封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未达标为重点,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冶金工贸领域:加强对金属冶炼企业的安全监管,以熔融金属吊运、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为重点,从严排查治理隐患。认真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重点排查治理粉爆场所、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事故隐患。
农业机械领域:加强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源头管理,做好对农牧业机械在农田、场院等场所生产作业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拖拉机和农业机械的专项整治,做好农业机械的年度安全检验工作,保障农牧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完好,提高农民机手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4、加强督导检查,严肃问责追究。进一步加强综合督导,市政府12个督导组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突出暗查暗访,全过程、全方位、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行业(领域)专项督导,增强督导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对督导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公开通报亮丑,问题严重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不留情面;对一些性质特别恶劣的,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切实增强督导工作的震撼力,推动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彻查隐患、堵塞漏洞。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追究责任。加强事前责任追究,对上级部署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群众举报不核查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问责。
2015年4月13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
(共印8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