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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5年1-9月份,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牢牢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进依法治安,着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现将2015年1-9月份我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据统计,2015年1-9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农业机械三项合计)11起,死亡20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5.7%),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844.4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22.2%;死亡人数增加10人,上升100.0%;受伤人数增加11人,上升366.7%;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50.22万元,上升187.0%。其中,9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2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53.9万元。
二、主要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工矿建筑商贸企业:2015年1-9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2.7%),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413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100.0%;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10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47.8万元,上升192.2%。其中,9月份全市发生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53.7万元。
——道路交通:2015年1-9月份,全市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12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11.6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40.0%;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50.0%;受伤人数增加9人,上升30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42万元,上升26.3%。其中,9月份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
——农业机械:2015年1-9月份,全市累计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焦煤集团:2015年1-9月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消防火灾:2015年1-9月份,全市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328起,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4.7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65起,上升101.2%;死亡人数减少13人,下降100.0%;受伤人数减少5人,下降83.3%;直接经济损失减少424.25万元,下降63.4%。其中,9月份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7.85万元。
三、各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
1、解放区,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6起,无人员伤亡。
2、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7起,无人员伤亡。
3、沁阳市,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22起,无人员伤亡。
4、马村区,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26起,无人员伤亡。
5、武陟县,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31起,无人员伤亡。
6、山阳区,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44起,无人员伤亡。
7、博爱县,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60起,无人员伤亡。
8、孟州市,2015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77起,1人受伤。
9、修武县,2015年1-9月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占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6人)的16.7%;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30起,无人员伤亡。
10、温县,2015年1-9月份共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8人,占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6人)的133.3%。其中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2人,占全年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人)的200%;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7起,无人员伤亡。
11、中站区,2015年1-9月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2人,占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0人)的200.0%。其中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2人,占全年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0人)的200.0%;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18起,无人员伤亡。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具体,检查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设施设备检修等作业过程中,安全监管缺失,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二是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不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牢固。
三是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致使职工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不熟悉,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等“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导致自己和他人受到事故伤害。
五、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要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从近期市内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特别是大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为主题,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六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抓紧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等方面下功夫。
二要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和教育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要扎实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三项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社区(村)创建、安全生产对话谈心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强化媒体联动和合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015年10月12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印
(共印7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