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事故统计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二)
日期:2023/11/2 16:11:36    来源:焦作日报

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四
 

2023年6月19日,孟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河南垚航合金模板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现场有2名电气焊工没有操作证,正在进行作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电焊作业,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3年7月6日,孟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孟州市黄河饲料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现场存在有限空间,悬挂有限空间标识,没有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并处人民币柒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某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3年9月11日,孟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孟州市纸壳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现场一名员工正在从事电气焊作业,没有电气焊作业证。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电焊作业,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3年6月1日,孟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事项服务科执法人员对焦作市民康药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公司电焊工党某未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资格证,外聘电工崔某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未签订聘用协议。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调查中还发现现使用的 LPG 气瓶库排风扇电机不防爆,门口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仪,未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来源:孟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