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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焦及市直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文件和省安委会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安全城市(社区)创建、双重预防体制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全媒体、多层次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安全发展浓厚舆论氛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以安全生产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9年6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通过带头宣讲、参加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等形式,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亲自主讲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我市将于6月13日举行大型集中宣传活动,主会场设在龙源湖公园北广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统一行动,按规定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市公安、卫健委、消防等部门要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自救互救方法等,让群众在互动体验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与关注度。同时,注重利用《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城市电子大屏幕、“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微信、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应急救援知识,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咨询日工作分工见附件)。各县(市)区要同时设立分会场。
(三)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采访行”系列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将组织媒体记者对我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宣传推进工作过程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企业典型,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特别要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紧盯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开展微信知识竞赛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灾害能力。6月份,通过“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将抽取一定比例的获奖人员进行奖励,具体事项详见“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
(五)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委办决定从6月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组织宣讲,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典型经验交流等活动。采取执法检查、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曝光反面典型等方式,倒逼企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要组织开展好企业安全“1+5”宣传教育活动。各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要亲自为员工上一堂安全课,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本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隐患集中排查会诊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职工安全技能竞赛活动“五项活动”,强化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识灾、防灾、救灾,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要以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尾矿库、建筑等行业领域,以及老旧社区、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商场、影院等为重点,针对季节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并举一反三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大家受警示”。
(八)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和公共场所。开发、制作安全动漫、手机小视频、安全口袋书、安全教材、安全挂图、安全标语等安全文化产品,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要充分利用《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城市电子大屏幕、社区电子屏幕、12350热线等主流媒体及“两微一端”、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实现“媒体联动”。交通运输、住建、教育、公安、气象、消防、农业农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完善警示标识,加强风险管控。学校、影院、商场、车站(码头)、景区、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LED显示屏,以及公交站牌、公交车及出租车视频终端等,滚动播出科普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生产厂区、施工工地悬挂条幅、标语,设立安全宣传展板、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营造各单位“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氛围。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部门,要向公众专题推送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焦作电厂、焦作地震台等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识灾、防灾、救灾,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九)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组织的系列活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参加 “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第十一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杯”书法摄影大赛和国家、省、市组织的其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项宣教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应急文化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激发和鼓舞职工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寓教于乐中强化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救援技能素养。
(十)发挥好各相关单位的宣传优势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广泛发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双重预防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围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业生产一线,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农机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雷击等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燃气、供电、供热、供水等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阵地,组织新闻单位安排时段和版面,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个主题,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明确专人,及时总结上报本地、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各单位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及时在《焦作日报?应急管理》、《焦作市安全生产网》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请各有关单位分别于5月30日前和7月3日前,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活动组织联系人员)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附活动图片)报送。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为: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为: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 原跃勇 贺芳芳 王国新
联系电话:0391-8379816 3569522(传真)
电子信箱:jzajjfgk@126.com
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微信:jzaqjw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