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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日期:2023/2/17 8:38:46    来源:本站原创

我要办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

安全生产合格证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地点

普济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100米地理信息产业园D

咨询电话

0391-8379858

 一、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二十八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2年1月17日原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3号,2015 年5月29日第80号令修正)第二十四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二、材料具体填报要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

 

各1

收取纸质材料、

 

上传电子文件

 

需加盖单位公章

 

 常见业务问题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有哪些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有哪些内容

答: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