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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安阳“11·21”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规范企业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行为。近日,市安委办印发《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专项整治,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十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十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整治范围涵盖全市所有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企业、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饭店(宾馆)、门店、旅游风景区、仓库、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我市将此次专项整治分为集中排查、专项整治、总结讲评三个阶段,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执法人员+专家检查、各级安委会督查方式,细化整治措施、强化打击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强化专家检查,突出严管重罚,全面督促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打非治违等工作,抓好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凡是电气焊人员使用假证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行刑衔接;凡是电焊气焊人员证件过期未审验的(超期6个月以上),证件一律吊销,并追究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凡是未落实动火作业有关安全标准规定的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凡是未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一律给予行政处罚。
十类违法违规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焊接作业;
未经许可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进行焊接作业;
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无资质、超范围违规承接焊接业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焊接作业人员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从事焊接作业。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定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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