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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25年2月26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高压配电线杆周围堆放重物且使线杆受力、配电室孔洞未封堵、车间配电箱箱体未接地、安全出口无标识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2025年2月27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化工企业存在个别储罐盲板已锈蚀、防控制室1部报警电话无信号、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器部分信号被屏蔽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三:2025年3月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配电室未张贴风险告知卡、一次油气回收装置门缺少防撞胶条、卸车接地报警仪故障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四:2025年3月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厂区直梯未安装护笼、仓库大门两侧无防撞措施、消防疏散通道不畅、厂区部分安全警示标志老化未更换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五:2025年3月10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加油区放置非防爆音箱、用电绝缘用品已到检验日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需完善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六:2025年3月28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皮带轮无防护罩、水池无防淹溺警示标志、乙炔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电焊机无漏电保护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七:2025年4月8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通气管干燥剂失效、操作井内管道缺少流向、管道名称标识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八:2025年4月8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配电房绝缘用品未按规定校验、配电柜前未铺绝缘垫、安全出口无应急照明灯、泄漏报警仪安装位置错误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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