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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25年5月20日,省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组对我市进行明查暗访时发现,位于孟州市的某农药企业存在企业缺少安全费用逐月提取记录,不符合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查看企业承包商档案(河南恒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缺少安全管理协议、承包商培训记录、合格承包商名录、人员身份信息及作业证件、保险购买证明等相关材料;辅配车间室内消防栓箱内放置的消防水带表面腐蚀,已经降低承压能力;消防箱内启泵开关保护套未清除;现状与原设计厂房、建筑功能及名称、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均存在不同程度变化,但经设计诊断后未开展设计变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财务人员、承包商及外来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企业缺少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记录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未覆盖公司涉及的所有演练,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第三十三条要求;演练评估报告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查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变更管理制度不符合AQ3034-2022要求;查看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未明确较大设备的概念,未明确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的要求;查看检维修管理制度,未对人员聚集做出规定,不符合河南省2025年重点工作要点和《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要求;企业应补充防火防爆防泄漏等管理制度;闲置厂房及水泵房内放置大量成品,应立即清理并在设计储存量范围内放置到成品库等12项问题隐患,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2025年5月21日,省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组对我市进行明查暗访时发现,位于中站区的某一般化工企业存在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未覆盖公司涉及的所有演练,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第三十三条要求。应急演练方案未组织培训,演练未签到记录;演练评估报告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安全生产责任制(2025年3月)缺少承包方、外来培训人员等相关职责,应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补充完善;企业原设计中离心机被其它工艺装置替代,原设计中采用分布式集散系统(DCS),但均未按照AQ3034要求进行变更管理;生产区域内的可燃(有毒)气体探测仪不带显示功能,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 50493-2019)第5.4.1条规定;公司未记录气体报警处置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对乙醇报警控制器操作不熟练,无法调出报警设置参数;HMG-A及HMG-B区域防爆电机外壳未直接进行接地设置;查看企业监控系统,监控记录仅能保存8天,不符合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中至少留存30天管理要求;酸碱储罐区围堰超过1.2米,步梯未设置扶手;盐酸储罐、氨水储罐等液位均缺少高、低红线标识;氨水储罐磁翻板液位计未消磁;氨水泵出口防喷溅保护罩脱落,液位计下部排液口未设置双阀或使用盲板封堵;酸碱储罐地面防酸碱涂层脱落,围堰上存在裂纹等13项问题隐患,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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